2023-05-03 21:26:46
一、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秘书处为基金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二、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工作。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修改章程;
2、 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 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 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9、 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职责: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3、拟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5、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6、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7、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长职责:
1、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3、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4、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5、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6、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职责:
1、履行章程的义务;
2、执行决议的义务;
3、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4、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
5、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会计职责:
1、 严格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下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实行财务监督。
2、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做好往来账的管理工作。
3、 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资金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4、 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5、 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根据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账,采用会计核算形式及时记账,编制科目汇总表,试作平衡,做到账账相符。
6、 负责税收的核算与申报,做到准确无误。
7、 管理会计凭证和作表,对记账凭证编号整理装订,年终做完帐将全年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秘书兼出纳职责:
1、负责基金会的财务出纳工作。有计划的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
2、经常与主管会计沟通,确保账目清晰;
3、协助会计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年检,纳税等;
4、做好基金会的日常行政及文秘工作;
5、负责基金会的内外沟通和联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7、负责基金会档案工作,保管好基金会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