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3 21:49:22
北京乾贞审字[2023]第R1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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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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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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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
17-21 |
八、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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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审计单位: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乾贞审字[2023]第R1007号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对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三年二月十日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会名称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
||
开户银行 及账号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09014422068
|
||
财务机构名称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财务部 |
||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 |
耿春卫 |
专业技术职称 |
高级职称 |
会计姓名 |
苑荣文 |
专/兼职 |
专 |
代理记账中 介机构名称 |
无 |
代理机构主 管人姓名 |
无 |
税务登记号码 |
53110000500301053J |
||
设 有 银 行 账 号 的 分 支 机 构、代 表 机 构及其开户银行和账号 |
无 |
||
实 体 |
无
|
单位负责人: 巴爱民 制表:苑荣文 复核: 耿春卫
单位负责人:巴爱民 制表:苑荣文 复核: 耿春卫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基金会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于1988年08月20日成立。2022年02月16号换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10000500301053J,证书有效期:2022年02月16日至2027年0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巴爱民,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注册资金400万元。2022年02月16号换发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2022年02月16日至2027年02月15日。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文物局。
业务范围:为文物事业筹集资金,开展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编辑专业刊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会未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会管理层对本基金会持续运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本基金会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运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本基金会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运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三、财务报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四、主要会计政策
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本基金会以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本基金会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短期投资指本基金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基金会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年末数的3%提取。
本基金会的坏账确认标准:
本基金会存货每年定期盘点一次。
本基金会在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年度可变现净值回升,应在原已确认的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本基金会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长期债权投资
本基金会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按直线法计提利息及摊销债券折溢价。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基金会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投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原值的5%以内)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5年 |
5% |
19% |
运输设备 |
5年 |
5% |
19% |
电子设备 |
3年 |
5% |
31.67% |
其他设备 |
3年 |
5% |
31.67% |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必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本基金会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本基金会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基金会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基金会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基金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基金会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
币种 |
年初数 |
年末数 |
现金 |
人民币 |
13,670.73 |
12,163.53 |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6,696,590.53 |
6,622,290.13 |
合 计 |
|
6,710,261.26 |
6,634,453.66 |
2、存货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账面余额 |
受捐赠的物资 |
|
2,736,000.00 |
1,976,000.00 |
760,000.00 |
合 计 |
|
2,736,000.00 |
1,976,000.00 |
760,000.00 |
3、长期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所占比例 |
核算方法 |
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保护中心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 |
成本法 |
合 计 |
|
200,000.00 |
200,000.00 |
|
|
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项 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账面余额 |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
204,387.00 |
1,600.00 |
|
205,987.00 |
其中:办公及电子设备 |
204,387.00 |
1,600.00 |
|
205,987.00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107,504.75 |
18,075.00 |
|
125,579.75 |
其中:办公及电子设备 |
107,504.75 |
18,075.00 |
|
125,579.75 |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96,882.25 |
|
|
80,407.25 |
其中:办公及电子设备 |
96,882.25 |
|
|
80,407.25 |
(2)固定资产用途如下:
用 途 |
年初数 |
期末数 |
||||
原价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原价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自用 |
204,387.00 |
107,504.75 |
96,882.25 |
205,987.00 |
125,579.75 |
80,407.25 |
合 计 |
204,387.00 |
107,504.75 |
96,882.25 |
205,987.00 |
125,579.75 |
80,407.25 |
4、无形资产
项 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一、原价合计 |
2,800.00 |
|
|
2,800.00 |
1.冠名权-网页商标注册 |
2,800.00 |
|
|
2,800.00 |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
|
|
|
|
1.冠名权-网页商标注册 |
|
|
|
|
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2,800.00 |
|
|
2,800.00 |
1.冠名权-网页商标注册 |
2,800.00 |
|
|
2,800.00 |
5、净资产
项 目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1、非限定性净资产 |
6,939,943.51 |
667,717.40 |
|
7,607,660.91 |
2、限定性净资产 |
70,000.00 |
|
|
70,000.00 |
合 计 |
7,009,943.51 |
|
|
7,677,660.91 |
6、大额捐赠收入
本表列示累计捐款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 |
本年捐赠额(人民币元) |
用途 |
|
现金 |
非现金 |
||
杭州萧山古籍有限公司 |
|
2,736,000.00 |
文物保护 |
合 计 |
|
2,736,000.00 |
|
7、业务活动成本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1.捐赠项目成本 |
2,027,870.50 |
2,678,265.35 |
合 计 |
2,027,870.50 |
2,678,265.35 |
8、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1.行政管理人员费用 |
110,600.00 |
134,000.00 |
2.行政管理事务物品耗费和服务开支 |
49,500.94 |
25,860.50 |
3.行政管理事务所用资产折旧(摊销)及运行维护费用 |
18,075.00 |
38,628.00 |
合 计 |
178,175.94 |
198,488.50 |
五、理事会成员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列示本届理事会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人数、领取报酬的金额
理事会成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在基金会任职 |
年报酬额 |
巴爱民 |
原北京市文物局正局级巡视员 |
理事长 |
0.00 |
韩永 |
原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总监 |
秘书长 |
0.00 |
王勇 |
原大觉寺管理处书记 |
理事 |
0.00 |
王乃海 |
原北京市文物局质量监督站副调研员 |
理事 |
0.00 |
徐俊峰 |
华翰文化遗产博物馆研究院经理 |
理事 |
0.00 |
王文旺 |
北京文旺阁木作博物馆馆长 |
理事 |
0.00 |
李博 |
北京市文物古建工程公司经理 |
理事 |
0.00 |
夏天薇 |
国家博物馆工作人员 |
理事 |
0.00 |
合 计 |
|
0.00 |
2、列示本基金会职工总数、各部门职工数量、工资总额等
本年有3名工作人员在本基金会领取工资,工资总额为110,400.00元。
六、在计算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时需要具体说明的事项
无。
七、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
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 |
开展公益项目的运行费用 |
总计 |
|||||||
人员费用 |
办公费用 |
资产使用费用 |
直接筹资费用 |
其他费用 |
小计 |
||||
1.捐赠《明清珍墨精拓》项目 |
2,736,000.00 |
1,976,000.00 |
|
|
|
|
|
|
1,976,000.00 |
合 计 |
2,736,000.00 |
1,976,000.00 |
|
|
|
|
|
|
1,976,000.00 |
说明: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项目应填列本表,
1、项目捐赠收入超过当年捐赠收入的20%以上的项目应填列本表。
2、项目支出超过当年基金会总支出20%以上的项目应填列本表。
3、项目持续时间在2年以上的应填列本表。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本基金会本年度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九、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资产提供者设置了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来源、用途限定的具体内容、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来源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限定条件 |
修复大藏经 |
社会募捐 |
70,000.00 |
|
|
70,000.00 |
修复大藏经 |
合 计 |
70,000.00 |
|
|
70,000.00 |
--- |
十、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十一、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二、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三、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十四、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二〇二二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基金会名称: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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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巴爱民 |
财务负责人:耿春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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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2月10日 |
日期:2022年02月10日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北京乾贞审字[2023]第R1007-1号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2月10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北京乾贞审字[2023]第R1007号。
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发现与经我们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2022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
1、慈善活动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
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的比例
项 目 |
数额 |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
2,812,162.62 |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
2,812,162.62 |
本年度总支出 |
2,206,046.44 |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
2,027,870.50 |
管理费用 |
178,175.94 |
其他支出 |
0.00 |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 (占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比例) |
72.11%(本年)147.22%(前三年平均) |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
8.08% |
2、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2022年度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捐赠收入总额2,836,003.00元,其中占捐赠收入总额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列示如下:
捐赠人 |
本年捐赠额(人民币元) |
用途 |
|
现金 |
非现金 |
||
杭州萧山古籍有限公司 |
|
2,736,000.00 |
文物保护 |
合 计 |
|
2,7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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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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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 |
项目直接运行费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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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执行监督和评估费用 |
人员报酬 |
租赁房屋、购买和维护固定资产费用 |
宣传推广费用 |
其他费用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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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明清珍墨精拓》项目 |
2,736,000.00 |
1,976,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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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76,000.00 |
合 计 |
2,736,000.00 |
1,976,000.00 |
|
|
|
|
|
|
1,976,000.00 |
4、重大慈善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目名称 |
大额支付对象 |
支付金额(元) |
占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
用途 |
捐赠《明清珍墨精拓》项目 |
各博物馆 |
1,976,000.00 |
97.44% |
文物保护 |
合 计 |
|
1,976,000.00 |
97.44% |
|
5、委托理财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无委托理财。
6、投资收益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投资收益总额为0.00元。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度无关联交易。
七、审核结果
我们认为,贵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上述财务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发现与经我们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八、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信息,上述《2022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