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23-05-03 21:48:12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中宣育基审字(2018)第13001-2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贵基金会2017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71231日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基金会编制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并于2018120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中宣育基审字[2018]130011号。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贵基金会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是贵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与年度工作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使其公允反映。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对贵基金会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对贵基金会编制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进行审核,对其是否遵循了《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基金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编制《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以及所载财务专项信息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相关的审核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

1慈善活动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

1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的比例

项     目

数     额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787,830.75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787,830.75

本年度总支出

     699,989.87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600,000.00 

管理费用

       66,873.67

其他支出

33,116.20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

76.16%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9.55%

1、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2、慈善活动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

(一)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二)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3、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为保证本组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一)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

   (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

(三)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4、计算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

上年总收入为上年实际收入减去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再加上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

5、慈善组织的年度管理费用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不受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的限制。

2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2017年度贵基金会捐赠收入总额388,000.00元,其中占捐赠收入总额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列示如下: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人民币元)

用     途

现金

非现金

中安时代(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0.00

290,000.00

未限定用途

北京燕山出版社有限公司

30,000.00

0.00

未限定用途

建大宜居建筑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60,000.00

0.00

未限定用途

合计

90,000.00

290,000.00

 

3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收入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唐卡

290,000.00

290,000.00

0.00

0.00

0.00

0.00

290,000.00

合    计

290,000.00

290,000.00

0.00

0.00

0.00

0.00

290,000.00

4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   目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年度公益支出%

用   途

唐卡

白塔寺管理处

290,000.00

48.00%

展览

文化创意

北京市白塔寺文化艺术中心

130,000.00

21.00%

开发、研制文创产品

合    计

 

420,000.00

69.00%

 

5委托理财

贵基金会2017年度无委托理财。

6投资收益

贵基金会2017年度无投资收益。

7、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贵基金会本年度无关联方交易。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上述财务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发现与经我们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信息,上述《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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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