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9 21:46:49
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22)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六)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人力资源情况
(八)专项基金及持有股权的实体基本情况
1、专项基金情况
2、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二)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填写)
1、公开募捐收入情况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三)公益事业支出情况/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及助力本年度情况
3、涉外活动情况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八)委托投资
(九)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十三)应付款项
(十四)预收帐款
(十五)工作总结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二)评估情况
(三)行政处罚情况
(四)信用信息情况
(五)整改情况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七、监事意见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110000500301053J |
|||||||
最近一次取得税收优惠资格的年度和批次 |
是否取得 |
取得优惠的时间及有效期 |
批准文号 |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是〇否 |
2020-12-30 |
京财税(2020)2661 |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
⊙是〇否 |
2020-09-29 |
京财税(2020)1979 |
|||||
其他资格 |
〇是⊙否 |
|
|
|||||
宗旨 |
通过基金资助推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
|||||||
业务范围 |
为文物事业筹集资金,开展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编辑专业刊物 |
|||||||
是否登记或认定为 慈善组织 |
⊙是〇否 |
登记或认定时间 |
2022-02-16 |
|||||
是否取得 公开募捐资格 |
⊙是〇否 |
取得时间 |
2022-02-16 |
|||||
成立时间 |
1988年08月20日 |
原始基金数额 |
4000000元
|
|||||
业务主管单位 |
北京市文物局 |
|||||||
基金会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
|||||||
电子邮箱 |
bjwwbnjjh@sohu.com |
传真 |
64002240 |
|||||
邮政编码 |
100007 |
网址 |
http:www.bjwbjj.org.con |
|||||
秘书长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韩永 |
64002240 |
13701376448 |
无 |
|||||
年检年报工作联系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苑荣文 |
64002240 |
13520306610 |
无 |
|||||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无 |
64002240 |
无 |
bjwwbhjj@sohn.com |
|||||
理事长 |
巴爱民 |
是否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审计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
报告日期 |
2023-02-10 |
报告编号 |
北京乾贞审字《2023》第R1007号 |
|||||
说明: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04]270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本届理事会成立时间:2021-07-10
|
章程规定的理事会任期(5)年
|
是否按时换届: 有 无 |
未按时换届原因: |
|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3)次理事会
本基金会于2022-03-04召开(五)届(3)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巴爱民、韩永、王文旺、李博、夏天薇、徐俊峰、王乃海、耿春卫
|
未出席理事名单:王勇
|
出席监事名单:魏世滨、齐东发
|
未出席监事名单:刘志洪
|
会议决议: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耿春卫同志因个人年龄原因,提出申请辞去基金会理事及秘书长一职。巴爱民理事长提议韩永理事担任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长。韩永理事长期以来从事文博工作,十分热爱文博事业,出任秘书长一职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与会理事一致通过韩永理事担任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长。
|
|
备注:无
|
本基金会于2022-06-17召开(五)届(4)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巴爱民、韩永、王文旺、李博、夏天薇、徐俊峰、王乃海、王勇
|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
出席监事名单:魏世滨、齐东发
|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
会议决议:因受疫情影响,基金会定期召开网络理事会议。要求理事们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市委文件及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原则,是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宝贵经验,在学习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始终不忘初心和使命,在文博工作的深入发展的大好形式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
|
备注:无
|
本基金会于2022-09-20召开(五)届(5)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巴爱民、韩永、王文旺、李博、夏天薇、徐俊峰、王乃海、王勇
|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
出席监事名单:魏世滨、齐东发
|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
会议决议:为做好基金会风险防控预警,建立现代的基金会运作方式,按时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基金会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全年制定完善修改了《基金会会议管理制度》《基金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基金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章程》《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
|
备注:无
|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理事会职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是否专职 |
政治面貌 |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1 |
王文旺 |
男 |
1311221970****1031 |
理事 |
木作博物馆馆长 |
否 |
中共党员 |
0 |
0 |
否 |
|
否 |
否 |
2 |
李博 |
男 |
1101021981****1958 |
理事 |
古建公司 |
否 |
群众 |
0 |
0 |
否 |
|
否 |
否 |
3 |
韩永 |
男 |
1101021958****041X |
秘书长 |
原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总监 |
是 |
中共党员 |
0 |
无 |
否 |
|
否 |
否 |
4 |
王乃海 |
男 |
1101081963****6316 |
理事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 |
是 |
中共党员 |
0 |
0 |
是 |
是 |
否 |
是 |
5 |
巴爱民 |
男 |
1101051953****8636 |
理事长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 |
是 |
中共党员 |
0 |
0 |
是 |
是 |
否 |
是 |
6 |
王勇 |
男 |
1101051953****7714 |
理事 |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 |
是 |
中共党员 |
0 |
0 |
是 |
是 |
否 |
是 |
7 |
徐俊峰 |
男 |
1101081969****1413 |
理事 |
华翰文化遗产博物馆 |
否 |
群众 |
0 |
0 |
否 |
|
否 |
否 |
8 |
夏天薇 |
女 |
1101031990****1822 |
理事 |
国家博物馆 |
否 |
中共党员 |
0 |
0 |
否 |
|
否 |
是 |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1 |
魏世滨 |
男 |
1101061967****2733 |
博宬文化遗存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经理 |
群众 |
0 |
无 |
否 |
|
否 |
否 |
2 |
齐东发 |
男 |
1101031959****2114 |
原北京市文物局质监站长 |
中共党员 |
0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说明:理事、监事工作单位职务指理事、监事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离(退)休的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
是否成立监事会: 有 无 |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构共有(5)位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说明:请填写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情况,如理事、监事专职在基金会工作,也需填写。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学历 |
是否在基金会领取薪酬 |
苑荣文 |
女 |
群众 |
1954-01-01 |
大专 |
否 |
耿春卫 |
女 |
中共党员 |
1959-03-15 |
本科 |
否 |
王勇 |
男 |
中共党员 |
1953-05-26 |
大专 |
否 |
贾京云 |
女 |
中共党员 |
1962-11-03 |
本科 |
否 |
韩永 |
男 |
中共党员 |
1958-11-19 |
本科 |
否 |
工作人员管理 |
人事管理制度 |
⊙ 有 〇 无 |
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 |
5 |
|||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失业保险 |
0 |
养老保险 |
0 |
医疗保险 |
0 |
|
工伤保险 |
0 |
生育保险 |
0 |
||||
财务和资产管理 |
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
北京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0200001109014422068 |
|||||
外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
港币账户:0200001129112001819,美元账户:020000112001943 ,欧元账户:0200001129112002047 |
||||||
财政登记 |
⊙ 有 〇 无 |
税务登记 |
⊙登记〇未登记 |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捐赠收据 □ 税务发票 □ 其他 |
||||||
使用票据种类 |
|
||||||
财会人员 |
姓名 |
岗位 |
专业技术资格 |
||||
苑荣文 |
会计 |
初级 |
|||||
贾京云 |
出纳 |
中级 |
|||||
、党组织建设情况
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
|
||||||||||
党员总数 |
7 |
党员中 专职人员 |
5人
|
党员中 非专职人员 |
2人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学历 |
党组织建设情况 |
党员类别 |
加入党组织日期 |
转为正式党员日期 |
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 |
||
耿春卫 |
女 |
汉族 |
2023-02-08 |
本科 |
其他 |
正式党员 |
1981-10-06 |
1982-10-16 |
市文物局退休党支部 |
||
巴爱民 |
男 |
汉族 |
1953-12-01 |
本科 |
会长/理事长 |
正式党员 |
1976-06-01 |
1977-06-01 |
市文物局退休党支部 |
||
王勇 |
男 |
汉族 |
1953-05-26 |
专科及以下 |
理事/监事 |
正式党员 |
1976-01-19 |
1977-01-19 |
大觉寺管理处党支部 |
||
王乃海 |
男 |
汉族 |
1966-01-10 |
硕士研究生 |
理事/监事 |
正式党员 |
2001-06-19 |
2002-06-19 |
市文物退休党支部 |
||
韩永 |
男 |
汉族 |
1958-11-19 |
本科 |
秘书长 |
正式党员 |
1996-06-19 |
1997-06-19 |
街道 |
||
贾京云 |
女 |
汉族 |
1962-11-03 |
本科 |
一般工作人员 |
正式党员 |
1985-12-09 |
1986-12-09 |
老舍纪念馆党支部 |
||
夏天薇 |
女 |
汉族 |
1990-02-19 |
硕士研究生 |
理事/监事 |
正式党员 |
2013-09-19 |
2014-09-19 |
国家博物馆党支部 |
||
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
||||||||
是否建立党组织 |
□是☑否 |
|||||||
党组织类型 |
|
未建立党组织原因 |
其他 |
|||||
党组织名称 |
|
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名称 |
|
|||||
党建组织负责人 |
|
社会组织内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
如未建立党组织,是否被派驻党建指导员 |
□有☑无 |
党建指导员 |
|
联系电话 |
|
|
||
群团工作情况 |
从业人员情况 |
28周岁至35周岁团员人数 |
0 |
少数民族人数 |
0 |
|
||
民主党派人数 |
0 |
女性人数 |
3 |
|
||||
组织建设情况 |
□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 |
|
||||||
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
||||
党建活动阵地 |
□有□无 |
党建活动经费保障 |
□上级拨付□管理费用列支□自筹□其它 |
|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
|
|||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情况 |
|
|||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
|
填表说明:
1.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
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专职党员+非专职党员。专职党员指工资、社保等人事关系属于社会组织的党员;非专党员指人事关系不属于社会组织但全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或者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中的党员;
党员详细信息列表需填写的党员信息行数应与党员总数相等。
2.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请勾选党组织类型,请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批复党组织成立红头文件,填写党组织名称、上级党组织名称;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请勾选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党建指导员信息和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3.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请简述落实党章党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请简述落实上级党委工作任务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属于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的党支部,请填写党员属地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请简述党组织参与内部治理等发挥作用情况;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无需填写此部分。
4.数据字典(数据项用“、”划分):
性别:女、男
民族:汉族、少数民族
学历:专科及以下、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社会组织内职务: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主任/院长、所长、理事/监事、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其他
党员类别: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未建党组织原因:有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无党员、其他原因
党组织类型: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流动党员党支部(功能性党组织)、其他
(七)人力资源情况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总数(5)人
|
专职(5 )人
|
兼职(0) 人
|
||||||||||||
男 |
女 |
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负责人 |
工作 人员 |
||||||||||
2人
|
3人
|
1人
|
4人
|
0人
|
0人
|
||||||||||
男 |
女 |
男 |
女 |
||||||||||||
1人
|
0人
|
0人
|
0人
|
||||||||||||
户籍 |
京籍 |
5人
|
非京籍 |
0人
|
境外人员 |
0人
|
|||||||||
学历结构 |
博士及以上 |
0人
|
硕士(含在职研究生) |
0人
|
本科 |
3人
|
|||||||||
大专 |
2人
|
中专 |
0人
|
高中及以下 |
0人
|
||||||||||
职称结构 |
高级职称 |
2人
|
中级职称 |
1人
|
初级职称 |
1人
|
无职称 |
1人
|
|||||||
其中:高级社工师 |
0 人
|
社工师 |
0 人
|
助理社工师 |
0 人
|
||||||||||
年龄结构 |
35岁(含)及以下 |
0人
|
35岁以上-60岁(含) |
1人
|
60岁以上 |
4人
|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1年以内(含)的 |
1年至3年(含)的 |
3年至10年(含)的 |
10年以上的 |
|||||||||||
0 |
0 |
5 |
0 |
||||||||||||
工资薪酬 |
执行工资制度 |
自定岗位 |
年工资总额 |
110600元
|
专职人员工资总额 |
110600 元
|
其他人员工资总额 |
0 元
|
|||||||
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
0 元
|
部门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
0元
|
工作人员年工资标准 |
3500元
|
从业人员平均年工资 |
36866 元
|
||||||||
社会保障 |
签订劳动合同 |
0 人
|
参加社会保险 |
0 人
|
|||||||||||
参加住房公积金 |
0 人
|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
0人
|
参加商业保险 |
0人
|
||||||||||
志愿者情况 |
志愿者岗位数 |
0个
|
志愿者人数 |
0 人
|
|||||||||||
志愿者服务人次数 |
0人次
|
志愿服务时间 |
0小时
|
||||||||||||
填报说明:
从业人员总数 = 专职 + 兼职 = 男 + 女
从业人员总数 = 学历合计 = 年龄合计 = 职称合计(不含其中)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合计
执行工资制度包括:1行政机关、2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参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自定岗位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现金 |
非现金 |
合计 |
|
||||||
一、本年捐赠收入 |
0.00 |
2736000.00 |
2736000.00 |
|
||||||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
0.00 |
2736000.00 |
2736000.00 |
|
||||||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
0 |
0 |
0.00 |
|
||||||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2736000.00 |
2736000.00 |
|
||||||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
0.00 |
0.00 |
0.00 |
|
||||||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
0 |
0 |
0.00 |
|
||||||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
||||||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
||||||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 |
0 |
0 |
0.00 |
|
||||||
三、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
|
|
||||||||
捐赠人 |
本年捐赠额 |
用途 |
|
|||||||
现金 |
非现金 |
|
||||||||
杭州萧山古籍有限公司 |
0 |
2736000.00 |
文物保护 |
|
||||||
合计 |
0.00 |
2736000.00 |
|
|
||||||
说明: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
|
|||||||||
项目 |
现金 |
非现金 |
合计 |
捐赠方 |
用途 |
|||||
境内大使馆捐赠 |
0 |
0 |
0.00 |
0 |
0 |
|||||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代表机构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0 |
|||||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0 |
|||||
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填写) 公开募捐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现金 |
实物折合 |
合计 |
一、本年度组织公开募捐活动(0)项,募捐取得的收入
|
0.00 |
0.00 |
0.00 |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
0.00 |
0.00 |
0.00 |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
0 |
0 |
0.00 |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
0.00 |
0.00 |
0.00 |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
0 |
0 |
0.00 |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说明: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1)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1
|
是否在登记的民政部门进行了募捐方案备案 |
⊙是 〇 否 |
|||
募捐方案的活动名称 |
无 |
||||
备案编号 |
无 |
备案时间 |
2023-02-28 |
||
是否在异地开展募捐 |
〇 是 ⊙ 否 |
开展异地募捐是否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报送了募捐方案 |
〇 是 ⊙ 否 |
||
是否开展互联网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互联网募捐请填写募捐平台名称 |
本年未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
||||
(三)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数额 |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
2812162.62 |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
2812162.62 |
本年度总支出 |
2206046.44 |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
2027870.50 |
管理费用 |
178175.94 |
其他支出 |
0 |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占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比例) |
72.11%(本年)147.22%(前三年平均)
|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
8.08%
|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1)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项目名称 : |
《明清珍墨精拓》古籍书捐赠项目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 是 〇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273600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1976000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273600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〇 资助 ⊙ 运作 〇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〇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〇 是 ⊙ 否 |
|||
项目介绍: |
该活动系以前年度未完成剩余部分的项目,此项目并于2022年底已经全部完成. |
|||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本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联络人姓名: 联系方式:
2022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捐赠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
捐赠日期 |
捐赠方式 |
捐赠金额 |
捐赠地区 |
接收单位或地区 (具体到县、乡、村) |
内容描述 |
|
现金 |
物资折价 |
||||||
1 |
|
|
|
|
|
|
|
填报说明:
1.捐赠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填报已经到位的款物。
2.捐赠范围:现金和实物捐赠。实物折价应该符合有关估价方法的要求,并在内容描述中说明估价方法。
3.捐赠方式:资金、物资、民政部认可的网络捐赠平台。
4.捐赠数据要真实可靠,能提供相关捐赠收据或相关捐赠证明材料(如签订帮扶协议)。
5.捐赠地区: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6.接受单位或地区:需要填报详细到具体现金和物资落实地,如受益对象为个人,具体到该人所在村级行政区划。
7.内容描述:对捐赠现金、物资及主要受益人群等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字。
8.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捐赠活动应在内容描述栏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2022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 |
详细地点 |
项目类别 |
全年累计投入 |
项目概述 |
1 |
|
|
|
|
|
|
填报说明:
1.项目地到省级,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2.详细地点具体到县、乡镇、村;
3.项目类别:产业、教育、健康、科技、金融、生活资助、生态、基础设施、志愿服务、消费;
4.单位:元;
5.项目概述:不超过100字;
6.对志愿服务、技能培训、软件、知识产权等非现金物资类的投入按折价填报,并在项目概述中说明折价办法;
7.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帮扶项目应在项目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3、涉外活动情况
(1) 参加国际会议和出访情况 |
||||
本年度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
共计参加次,其中
|
主办(联合主办) |
承办(联合承办) |
参与 |
次
|
次
|
次
|
||
本年度出国(境)情况 |
组织或者参与出访团组共计个,本单位共计人次出访。
|
(2)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国家(地区) |
机构类型
|
设立时间 |
负责人 |
外派工作人员人数 |
|
|
|
|
|
|
|
说明: 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2年底建立的所有境外机构 |
||||||
2.机构类型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法人实体机构、其他。 |
(3)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 (人民币元) |
实施国家(地区) |
|
|
|
|
|
|
说明: 项目不包括会议、考察、访问等非项目性的一次性活动。 |
(4)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境外组织) |
|
||||
序号 |
国际组织名称 (中、英文全称) |
国际组织类型 |
参加时间 |
担任职务或获得资格情况 |
|
|
|
|
|
|
|
说明: |
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2年底仍然有效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 |
2、职务或资格类型包括:会员、担任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体职务、担任国际组织具体职务、获得国际组织某种资格或认可(如谘商地位、建立正式官方关系)等。 |
(5) 2022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
|
|
(6)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
|||||||
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
类型 |
负责人 |
理事 |
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会员 |
志愿者 |
人数 |
|
|
|
|
|
|
|
注: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校长、院长等)。 |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
收入 |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
其他费用 |
总计 |
捐赠《明清珍墨精拓项目》 |
2736000.00 |
0 |
0 |
0 |
0 |
0 |
0.00 |
合 计 |
2736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说明:
1、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2、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标准由基金会章程规定。如基金会章程没有规定重大慈善项目标准,满足下列条件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20%;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目名称 |
大额支付对象 |
支付金额 |
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
用途 |
捐赠《明清珍墨精拓项目》 |
各博物馆 |
1976000.00 |
97.44%
|
文物保护 |
合 计 |
|
1976000.00 |
97.44%
|
|
说明: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本年度共开展了慈善信托,涉及域,金额总计元。
|
|||
慈善信托名称 |
委托方 |
用途 |
共同受托方 |
|
|
|
|
(八)委托投资(是指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
受托人 |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 |
受托人是否是受金融监管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 |
委托金额 |
委托期限 |
收益确定方式 |
当年实际收益金额 |
当年实际收回金额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说明:是否具有金融机构资质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授予的金融机构资质。
(九)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
|
合 计 |
|
|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关联方 |
与基金会的关系 |
|
北京市文物局 |
义务主管单位发起人 |
|
北京日报社 |
发起人 |
说明: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理事、监事、分支机构负责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基金会设立的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1)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
基金会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基金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购买服务 |
基金会接受关联方捐赠 |
||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
余额(人民币元) |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
余额(人民币元) |
本年发生额(元) |
|
---请选择--- |
0 |
0 |
0 |
0 |
0 |
(2)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请选择---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3)关联方未结算预付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请选择---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预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4)关联方未结算应付项目余额
|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请选择---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5)关联方未结算预收项目余额
|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
|
%
|
|
%
|
合 计 |
|
|
|
|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 (1)、应收款项账龄:
|
||||||
账 龄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0 |
0 |
0 |
0 |
0 |
0 |
1-2年 |
0 |
0 |
0 |
0 |
0 |
0 |
2-3年 |
0 |
0 |
0 |
0 |
0 |
0 |
3年以上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2)、应收款项客户:
|
||||||
客户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欠款时间 |
欠款原因 |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 |
―― |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1)、预付账款账龄:
|
||||||
账 龄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0 |
0 |
0 |
0 |
0 |
0 |
1-2年 |
0 |
0 |
0 |
0 |
0 |
0 |
2-3年 |
0 |
0 |
0 |
0 |
0 |
0 |
3年以上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2)、预付账款客户:
|
||||||
客户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欠款时间 |
欠款原因 |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
0 |
0 |
0 |
0 |
0 |
0 |
|
合 计 |
―― |
―― |
―― |
―― |
(十三)应付款项
|
||||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十四)预收账款
|
||||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十五)工作总结
用文字描述基金会本年度的成绩和不足: |
北 京 文 物 保 护 基 金 会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文物局、市社团办的领导和指导下,配合文物局主要工作,围绕“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一些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队伍建设,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性 基金会理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党员能积极参加党日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为党的生日捐款。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北京市委及市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所有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原则,是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宝贵经验,在学习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始终不忘初心和使命,在文博工作的深入发展的大好形式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强内部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 为了保证基金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的开展,经过理事会办公会研究决定; 1、增设秘书处办公室,办公室为基金会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决定、事项等工作,实施各项公益项目,协调与各专项基金的业务工作,以及完成理事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2、为充分发挥基金会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领域的作用,进一步配合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以及提高传播能力,基金会拟在内部新设“文博咨询宣传部”,开拓境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咨询宣传、项目策划实施和文化交流等领域的业务。基金会已就上述规划,专文上报市文物局。待批准后拟根据新增工作内容,按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材料,报请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审批。 3、为做好基金会风险防控预警,建立现代的基金会运作方式,按时召开理事长会议、秘书处会议、专题会议及理事会会议达十几次。讨论基金会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全年制定完善修改了《基金会会议管理制度》《基金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基金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章程》《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起草了《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立项管理办法》《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聘用名誉人员职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均在讨论修改之中。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将有效地推进了基金会各项工作开展。 4、基金会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次网络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部署,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落实相关政策。 三、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工作 1、接受单位捐赠《明清珍墨精拓》古书籍72套,合计人民币2736000元人民币 2、接受个人捐赠10万元人民币 四、开展专项基金的合作 1、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与教育专项基金”的管理和建设 (1)与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积极配合,完成了向教育部申报全国性中小学竞赛活动名单入围资格的工作。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获批《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主办资格,专项基金拟为大赛酬募善款,用于推动文化遗产的青少年教育。 现与京南新课改教育研究中心、山东网络公司、北京龙杯集团有限公司、国子门生(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捐赠协议书。待资金到位将支持《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活动。 (2)参与了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和社创之星的公益项目评选和辅导工作,与众多公益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和学习,进一步完善了“文化遗产嘉年华”项目的设计工作。 (3)进一步与首都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中学等学校的文化遗产教育工作深入交流,并与全国多所中小学展开交流,筹备落地文化遗产教育进校园的工作。 基于以上工作,基金会需要进一步跟进和落实,继续完善制度和管理,完善专项基金相关备案工作: 拟逐步开展专项进校园公益活动的落地,摸索经验,建立样本;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和文化遗产嘉年华的相关合作,拟就相关项目参与课题立项和公益筹款,并开通公益中国、公益服务时长等备案工作。 2、积极筹备“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专项基金”建设 我基金会经过立项动议、立项调研和评估,与库颐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洽谈,完成了《战略协议》的签署。该专项基金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资助文物保护数字化项目、展览交流、文化遗产数字化科普及宣教等工作。 3、积极支持2022年北京市文物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基金会及时拨付所需要的培训经费近4万元人民币。 4、延续大藏经专项基金工作。与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保护中心联合开展《清敕修大藏经》经版捐助项目活动。延续邦普公司及专项基金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信息公开,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引导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分配,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做好基金会信息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模式,基金会重新调整设计了基金会网站的页面及网站LOGO,新建微信公众号,并着手进行知识产权的申报和注册商标的工作。 六、基金会财务工作 首先根据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通知精神,我们对此项工作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未发现有错误信息和遗漏项目。其次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基金管理条例,对发生的每笔单据进行认真复核检查,做到内容规范项目清晰,对现金银行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务相符。第三按时报税,对税务部门及民政局的各类报表及时报送,不漏报不错报。第四与中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投资北京沟通相关网络工作事宜,使信息工作及时有效不间断,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第五努力发展公益事业,开展公益性捐赠款收支工作,本年度收到捐赠款X万元人民币;基金会支持博物馆建设,捐给市、区属博物馆《明清珍墨精拓》书籍,共计52套。第六积极参与和支持文物局2022年青年人才培训工作,支付课程录制、专家评审、资料制作等费用。 另外,财务人员参加基金会秘书处会议,汇报财务预算及半年财务支出情况,明确分工,规范财务管理。 2023年2月8日 |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文物保护基金 2023年02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负债和净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流动资产: |
|
|
|
流动负债: |
|
|
|
货币资金 |
1 |
6710261.26 |
6634453.66 |
短期借款 |
61 |
0 |
0 |
短期投资 |
2 |
0 |
0 |
应付款项 |
62 |
0 |
0 |
应收款项 |
3 |
0 |
0 |
应付工资 |
63 |
0 |
0 |
预付账款 |
4 |
0 |
0 |
应交税金 |
65 |
0 |
0 |
存 货 |
8 |
0 |
760000.00 |
预收账款 |
66 |
0 |
0 |
待摊费用 |
9 |
0 |
0 |
预提费用 |
71 |
0 |
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
15 |
0 |
0 |
预计负债 |
72 |
0 |
0 |
其他流动资产 |
18 |
0 |
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74 |
0 |
0 |
流动资产合计 |
20 |
6710261.26 |
7394453.66 |
其他流动负债 |
78 |
0 |
0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 |
0.00 |
0.00 |
长期投资: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 |
200000.00 |
200000.00 |
长期负债: |
|
|
|
长期债权投资 |
24 |
0 |
0 |
长期借款 |
81 |
0 |
0 |
长期投资合计 |
30 |
200000.00 |
2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84 |
0 |
0 |
|
|
|
|
其他长期负债 |
88 |
0 |
0 |
固定资产: |
|
|
|
长期负债合计 |
90 |
0.00 |
0.00 |
固定资产原价 |
31 |
204387.00 |
205987.00 |
|
|
|
|
减:累计折旧 |
32 |
107504.75 |
125579.75 |
受托代理负债: |
|
|
|
固定资产净值 |
33 |
96882.25 |
80407.25 |
受托代理负债 |
91 |
0 |
0 |
在建工程 |
34 |
0 |
0 |
|
|
|
|
文物文化资产 |
35 |
0 |
0 |
负债合计 |
100 |
0.00 |
0.00 |
固定资产清理 |
38 |
0 |
0 |
|
|
|
|
固定资产合计 |
40 |
96882.25 |
80407.25 |
|
|
|
|
|
|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
无形资产 |
41 |
2800.00 |
2800.00 |
净资产: |
|
|
|
|
|
|
|
非限定性净资产 |
101 |
6939943.51 |
7607660.91 |
受托代理资产: |
|
|
|
限定性净资产 |
105 |
70000.00 |
70000.00 |
受托代理资产 |
51 |
0 |
0 |
净资产合计 |
110 |
7009943.51 |
7677660.91 |
资产总计 |
60 |
7009943.51 |
7677660.91 |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
120 |
7009943.51 |
7677660.91 |
(二)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文物保护基金 2022年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累计数 |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合计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合计 |
||
一、收 入 |
|
|
|
|
|
|
|
其中:捐赠收入 |
1 |
2810032.88 |
0 |
2810032.88 |
2836003.00 |
0 |
2836003.00 |
会费收入 |
2 |
0 |
0 |
0.00 |
0 |
0 |
0.00 |
提供服务收入 |
3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商品销售收入 |
4 |
0 |
0 |
0.00 |
0 |
0 |
0.00 |
政府补助收入 |
5 |
0 |
0 |
0.00 |
0 |
0 |
0.00 |
投资收益 |
6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其他收入 |
9 |
2129.74 |
0 |
2129.74 |
1860.84 |
0 |
1860.84 |
收入合计 |
11 |
2812162.62 |
0.00 |
2812162.62 |
2837863.84 |
0.00 |
2837863.84 |
二、费 用 |
|
|
|
|
|
|
|
(一)业务活动成本 |
12 |
2678265.35 |
0 |
2678265.35 |
2027870.50 |
0 |
2027870.50 |
(二)管理费用 |
21 |
198488.50 |
0 |
198488.50 |
178175.94 |
0 |
178175.94 |
(三)筹资费用 |
24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四)其他费用 |
28 |
0 |
0 |
0.00 |
0 |
0 |
0.00 |
费用合计 |
35 |
2876753.85 |
0.00 |
2876753.85 |
2206046.44 |
0.00 |
2206046.44 |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40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
45 |
-72488.26 |
0 |
-72488.26 |
667717.40 |
0 |
667717.40 |
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文物保护基金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行次 |
金 额 |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
1 |
100003.00 |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
2 |
0 |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
3 |
0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4 |
0 |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
5 |
0 |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
8 |
37760.84 |
现金流入小计 |
13 |
137763.84 |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
14 |
51870.50 |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
15 |
110600.00 |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
16 |
49500.94 |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23 |
211971.44 |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 |
-74207.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5 |
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6 |
0 |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27 |
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 |
0 |
现金流入小计 |
34 |
0.00 |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5 |
1600.00 |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36 |
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43 |
16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 |
-16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45 |
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 |
0 |
现金流入小计 |
50 |
0.00 |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
51 |
0 |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52 |
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58 |
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60 |
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 |
0 |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
||||
年度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检查结论 |
合格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报告 义务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报告义务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报告义务 |
(检查结论应填写:“尚未成立”、“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按规定申报”、“未出结论”,“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二)评估情况: |
|
A、尚未参加评估 B、评估等级有效期已过 |
|
C、已通过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等级为3A,有效期自2020年至2025年。
|
(三)行政处罚情况: |
||||
本基金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 是 ☑ 否 |
||||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行政处罚时间 |
违法行为 |
1 |
|
|
|
|
(四)信用信息情况: |
||||
本基金是否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是 ☑ 否 |
||||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
||||
序号 |
列入时间 |
列入事由 |
移出时间 |
移出事由 |
1 |
|
|
|
|
(五)整改情况: |
登记管理机关在2017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中是否向本基金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 是 ☑ 否 |
如选“是”,请详细说明针对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都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
|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 〇 是 ⊙ 否 |
||
序号 |
信息公开内容 |
是否已在统一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公开 |
1 |
章程 |
公示:⊙ 是 〇 否
|
2 |
理事、监事 |
公示:⊙ 是 〇 否 |
3 |
重要关联方 |
公示:⊙ 是 〇 否 |
4 |
内部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
公示:⊙ 是 〇 否 |
5 |
上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
公示:⊙ 是 〇 否 |
6 |
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
公示:⊙ 是 〇 否 |
7 |
慈善信托信息 |
公示:⊙ 是 〇 否 |
8 |
重大资产变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9 |
重大交易或者资金往来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10 |
关联交易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备注:公益慈善项目信息包括:公益慈善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公益慈善项目收入、支出情况、公益慈善项目剩余财产处理情况。
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还需填写下表
序号 |
信息公开内容 |
是否已在统一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公开 |
1 |
领取薪酬最高前五位人员的职务和薪酬 |
公示:⊙ 是 〇 否
|
2 |
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公务差旅费用 |
公示:⊙ 是 〇 否 |
3 |
公开募捐活动信息 |
公示:⊙ 是 〇 否 |
备注:公开募捐活动信息包括:公开募捐方案、公开募捐取得的款物情况、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定期公示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情况、定期公示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七、监事意见(签名由本人手签)
监事:监事会意见
|
意见: 监事会意见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2022年工作秉承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通过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支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一年来,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发展;积极建章立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按时召开理事长会议、秘书处会议、理事会会议达十几次。讨论基金会任务、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全年制定完善修改了《基金会会议管理制度》《基金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基金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章程》《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起草了《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立项管理办法》《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聘用名誉人员职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基金会一年来规范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的现象。 2023年2月
|
签名: 魏世滨 齐东发
|
日期: 2023-02-28
|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
北京市文物局 |
审查意见: |
|
原则同意 |
|
结论: |
|
年报 |
|
(印鉴) 2023年05月25日
|